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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昨天監察院改正行政院、勞動部,指斥《勞基法》一年二修,修法事前評估和彈性,且溝通不足,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今天暗示,行政院長賴清德自客歲9月8日上任後,在15日就提出《勞基法》再修法可能性,且在立法院總質詢期間,至少用2個月時候,蒐集立委、企業界和各方定見。
徐國勇說,如果監察院認為上次《勞基法》修法事前評估和彈性不足,此次修法都有相關評估和考量,「監察院應當要一定這一次修法才對」。
對於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增訂輪班距離放寬到8小時劃定的把關機制,徐國勇對此示意,行政院對此默示尊重,並認為這是可行做法,將請勞動部研議把關機制。
立法院一時會估計將處理《勞基法》修正草案,對於輪班距離是否放寬為8小時激發外界耽憂,政院屢次重申「例外變原則」,民進黨團則在日條件出批改動議,「因工作特性或特別原因,經中心目標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心主管機關公告者,得調動歇息時候很多於連續8小時」。
對此,徐國勇今(4)日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跋文者會時示意,立法委員希望加強輪班距離時數監督機制,由勞動部與其他中心目標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贊成後,才會實施放寬到8小時彈性。行政院認為這是可行做法,對此暗示尊敬,並請勞動部就民進黨團版本研議相幹把關機制。
徐國勇表示,將來假如照這版本修法經由過程,當局會把關,要政府公告可合用破例8小時行業才可適用,「破例就是破例,不會變原則」。
徐國勇也重申,輪班距離劃定只合用於輪班制,一般朝9晚5上班族,不是輪班制就不合用這條劃定;輪班假如是兩班制,就是工作12小時、歇息12小時,也沒有輪班距離11小時或8小時問題。
他說,假如是輪3班制勞工,上班8小時,一定會有16小時歇息時間,只有替換班別跟尾點時,才會用到破例8小時,不會產生過勞狀況,「修法就是要給企業與勞工彈性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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